出口印尼货物到香港中转怎么办理未加工证明
未再加工证明:“未再加工证明”的中文全称为:“兹证明该证书所列商品在香港停留/转运期间未进行任何加工”。英文为“THIS ISTO CERTFY THATTHE GOODS STATED IN THIS CERTIFICATE HAD NOT BEENSEBJECTED TO ANY PROCESSING DURING THEIR STAY/TRANSHIPMENTINHONGKONG”
问:有一批货出不印尼(东盟)由于我们在大陆找不到直接到印尼的船,只能先把货运到香港再从香港转运到印尼,
请问所有需要中转的货物都要办理未再加工证明吗?
——是的,货物出口印尼途中经非中国-东盟自由贸易区成员国停靠、转运的必需在当地办理未再加工证明,中转港越多要办的个数也越多否则将会被退证调查、不给关税减让、罚款等处理。
出口印尼货物到香港中转怎么办理未加工证明?
贵司可以找我司办理,我司办理有两种方式:
1:提供FORM E原产地证原件,在原件上盖章未加工证明章;
2:提供FORM E原产地证扫描件和提单箱单发票扫描件,我司做纸质版未加工正本给贵司就可以清关了;
我司办理未加工证明1-2工作日出证,可接受加急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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