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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不再对输欧亚经济联盟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公告

发布:2021-09-28 09:06,更新:2024-11-23 20:00

关于不再对输欧亚经济联盟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公告

关于不再对输欧亚经济联盟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公告

根据欧亚经济委员会通报,欧亚经济联盟决定自2021年10月12日起不再给予中国输联盟产品普惠制关税优惠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自2021年10月12日起,海关不再对输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。  
二、如输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货物发货人需要原产地证明文件,可申请签发非优惠原产地证书。
特此公告。
  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海关总署  2021年9月2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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